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2007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近年来,省教研室举办的三项教学评比采用“教研室统一发文,学科具体操作”的办法,初步树立了教研系统的教学评比品牌。随着我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为及时反映全省教研系统在实施新课程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我们修订了《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规范(试行)》(附件1)。请把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教研员和学校,并协助省教研室做好各项评比工作。2007年“三项教学评比”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三项教学评比”以教研室的名义举办,省教研室不收取任何评审费、参赛费、观摩费、指导费等。
二、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规律,落实“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教学目标,获奖篇目中“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方面的文章不少于10%。
三、在项目设置上取消“课程研究与开发”,新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高中通用技术”、“高中地方、校本课程”、“义教地方、校本课程”、“网络教研”5个学科(领域)。
四、教学案例评比为两年一次,义务教育学段与幼儿教育、高中学段隔年交替轮流。今年举办教学案例评比的是幼儿教育和高中学段。高中学段教学案例的主题为“新课程教学设计”,体例要求详见附件2。
五、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的写作要突出主题、言之有物、语言简洁、表述规范,反对空洞无物、无病呻吟、过分花哨、形式主义的文风。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省教研室已另立单独的评奖系列)形式撰写的论文,不予评奖。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没有填写《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附件3)的,不予评奖。
六、参评教学论文和教学案例须同时向省教研室相关联络人报送电子文档。2007年省教研系统三项评比简况及联络人见附件4。
七、请各市、县教研室落实三项评比的联络人,在2月10日前填好《三项教学评比联络人简表》(附件5),寄给省教育厅教研室研训部王小明老师(邮编310012,电子信箱mingxwang@)。
八、本意见及附件可从“浙江教研网”()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网站”()上下载。
附件:1.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规范(试行)
2.“高中新课程教学设计”写作体例
3.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
4.2007年浙江省教研系统三项教学评比简况
5.三项教学评比联络人简表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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