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
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
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我部发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为主线,以改革学校体育为重点,以统筹管理学校体育为保障,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机制健全、制度配套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持续实施学校体育“两个标准”和“三个办法”,是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基础性、制度性和先导性工作,是加强学校体育和深化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现就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以测试上报为起点,健全各个环节,加快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体系

1.2015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按规定的测试对象、单项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各校于2015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管理系统”)。
2.2015年,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继续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督促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项目测试和测试数据上报为两个基础环节,推进本地区建立健全包括逐级数据审核、实施抽查复核、统计分析数据、反馈公示结果和探索评价应用等7个主要环节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体系。各地要制定本地区测试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测试工作,逐级、逐校明确测试上报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学生、学校标准测试率大幅提高,确保学生、学校数据上报率大幅提高。
3.国家管理系统于2015年6月30日~8月10日进行历史数据清理。请2007年至2011年成功上报数据的学校,从即日起登陆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在国家管理系统中对本学校的代码进行确认,并做好关联操作。操作方法及流程见网站公布内容。从2015年9月10日起,各级教育部门要登陆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在国家管理系统中负责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上报的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4.我部将在2015年11月1日至30日期间,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并将现场抽查测试数据与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一致性比对、综合分析和公示反馈。2015年,各省级教育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公布本地区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为:010-66092315,010-66093315;邮箱csh@;联系人:郭宗臣、肖影。
5.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保障条件建设。教育部委托“中国学生健康研究与促进中心”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的政策咨询、技术研究、质量监测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并适时召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研讨会,请各省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研究机构参加。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测试环境、设备、场地等条件。加强技术培训。依法处置测试期间学生运动伤害事故,保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181980、010-66165330、010-66169800、010-66171820;邮箱csh@;联系人:郭宗臣、肖影。

二、以学校自评为基础,加强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各类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

1.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组织本单位所属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教体艺〔2014〕3号文件附表1)做好2015年的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
2.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复核学校自评结果,并逐级报送本地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情况。我部将组织抽查监测点校和示范学校的体育工作和评估工作。
3.各省级教育部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报送本地区监测点校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见教体艺〔2014〕3号文件附表2)和《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见教体艺〔2014〕3号文件附表3)。
4.2015年我部将着力推进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落实情况调研,研究启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检查,探索建立高等学校体育发展水平监测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

三、以发布报告为导向,系统总结经验,基本形成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1.各地和学校要逐项填写并逐级上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件),填报的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逐级上报工作。省级教育部门要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出版蓝皮书等方式公开发布本地区的学校体育年度发展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心健康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况,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改革成效,公示有关事项。
3.各省级教育部门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及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一并报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教育部将组织编制并委托发布《2015年中国学校体育发展报告》。
落实学校体育“两个标准”和“三个办法”是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评价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要加强统筹,及早谋划,加强保障,系统推进,扎实做好2015年以及今后各年度的重点工作。

附件: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7月8日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依申请公开 2015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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