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及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的测试,是实施“乐清市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工程”的基础性工作,是上级部门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3〕4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执行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96号)文件要求,各校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摆在学校体育工作重要的位置,全力予以落实。现结合实际,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组 别
测试项目
小学一、二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
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初中以上学校各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说明: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生、女生均应测试。
二、测试项目
其中:(1)新增设的一分钟跳绳(测试一分钟内跳绳次数,中断可以累计计算总数)和引体向上(正握,向上引体至下巴超过杠面算完成一次,引体时躯干不得有振动等任何附加动作)项目,要按规范完成。
(2)项目中能与体检结果相结合的,则尽量结合。
三、测试与上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应制订体测相关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落实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测与防护;
2.学校尽可能将体测工作与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体育节、田径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相结合,注重学生平时的锻炼;并与班级、学生的评优、评先相结合,促进学生自主锻炼;
3.镇街中心小学所辖校区的学生数据纳入中心校一并上报;
4.2013年体质健康标准上报数据中“学生测试总分和等级”可暂时不上报(等数据库数据汇总后,并根据汇总数据制定“统一标准”,学校根据标准第二次补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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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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